第九章 隧道工程
第 9.0.1 条 ( 道路 ) 隧道 tunnel
为使道路从地层内部或水底通过而修建的建筑物,由洞身、洞门等组成。
第 9.0.2 条 洞门 tunnel portal
为保持洞口上方及两侧路堑边坡的稳定,在隧道洞口修建的墙式构造物。
第 9.0.3 条 衬砌 tunnel lining
为防止围岩变形或坍塌,沿隧道洞身周边用水泥混凝土等材料修建的永久性支护结构。
第 9.0.4 条 明洞 open cut tunnel
用明挖法修建的隧道。常用于地质不良路段或埋深较浅的隧道。
第 9.0.5 条 围岩 surrounding rock
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,对洞身的稳定有影响的岩 ( 土 ) 体。
第 9.0.6 条 隧道建筑限界 structural approach limit of tunnel
在隧道洞身内应保持的道路建筑限界及设置其它设施的空间范围。
第 9.0.7 条 隧道埋深 depth of tunnel
隧道开挖断面的顶部至自然地面的垂直距离。
第 9.0.8 条 明挖法 open cut method
先将隧道部位的岩 ( 土 ) 体全部挖除,然后修建洞身、洞门,再进行回填的施工方法。
第 9.0.9 条 矿山法 mine tunnelling method
用开挖地下坑道的作业方式修建隧道的施工方法。
第 9.0.10 条 盾构法 shield tunnelling method
利用盾构进行隧道开挖,衬砌等作业的施工方法。
第 9.0.11 条 新奥法 New Austrian Tunnelling Method
在软弱岩层中修建隧道时,开挖后立即喷射水泥混凝土作为临时支撑 ( 必要时加锚杆 ) 以稳定围岩,然后再进行衬砌的施工方法。
第 9.0.12 条 沉埋法 immersed tunnelling method
将箱形或管形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,分段沉埋至河底或海底而构成隧道的施工方法。
第 9.0.13 条 隧道支撑 tunnel support
隧道开挖过程中,为了防止围岩变形或坍落所设置的支护结构。常用的有构件支撑和喷锚支护两类。
第 9.0.14 条 构件支撑 element support
用钢、木等材料制作构件架设的临时支撑,如木支撑、金属支撑、钢木混合支撑等。
第 9.0.15 条 喷锚支护 lock bolt support woth shotcrete
借高压喷射水泥混凝土和打入岩层中的金属锚杆的联合作用 ( 根据地质情况也可分别单独采用 ) 加固岩层,分为临时性支护结构和永久性支护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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